經濟 / 治理

法規遵循與誠信經營

重要性說明 衝擊評估 價值鏈衝擊 管理方針對應章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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誠信經營則是保持品牌信任及長期客戶關係的關鍵。違規或不誠信的行為會損害企業聲譽,進而影響其市場地位和收入。 法遵和誠信經營是商業持續發展的基石。企業若未遵循相關法律法規,可能面臨罰款、訴訟甚至是業務停擺。 2.4 法規遵循
對應GRI指標 GRI2-27 連結之SDGs 16

台新藥的願景是成為專注於眼科、腫瘤科和抗感染用藥等領域的生技製藥領導企業,致力於臨床前和臨床階段藥物的創新開發。誠信經營是公司長期穩健發展的基石,若企業經營未依法規執行,將遭受主管機關裁罰,並對公司聲譽帶來重大影響,進而影響股東與投資者的信心。台新藥秉持誠信經營理念,致力於建立透明、合規的企業文化,制定並落實「道德行為準則」、「誠信經營守則」、「誠信經營作業程序及行為指南」及「防範內線交易管理辦法」,這些內部規範涵蓋禁止不誠信行為、檢舉制度及違規懲處,並定期進行檢討與修訂,以持續優化公司治理機制,確保所有經營活動遵循相關法規,並有效防範任何不正當利益行為。台新藥強調誠信透明的重要性,透過董事會專業決策,依據法令、公司章程及股東會決議,推動經營團隊落實誠信經營政策,確保內外部治理得以全面實行,同時維護公司、股東及員工的權益,為永續發展奠定基礎。

政策與承諾

台新藥制定「誠信經營守則」及「道德行為準則」,以規範員工與醫療保健專業人士的互動行為,落實誠信經營政策,並積極防範不誠信行為及任何不正當利益行為。

  1. 政策:本公司本著廉潔、透明及負責之經營理念,制定以誠信為基礎之政策,經董事會通過,並建立良好之公司治理與風險控管機制,以創造永續發展之經營環境。
  2. 承諾:本公司及集團企業與組織應於內部規章及對外有關文件中明示誠信經營之政策,以及董事會與管理階層積極落實誠信經營政策之承諾,並於內部管理及商業活動中確實執行。

指標及目標

  • 短期目標:提升法遵教育訓練深度,深化誠信文化。
  • 中期目標:明訂及公布違反誠信經營規定之懲戒與申訴制度,並即時於公司內部網站揭露違反人員之職稱、姓名、違反日期、違反內容及處理情形等資訊。
  • 長期目標:強化檢舉信箱的運作效果。

追蹤管理機制

  1. 本公司專責單位應不定期舉辦內部宣導,向董事、受僱人及受任人傳達誠信之重要性。
  2. 本公司應定期對董事、監察人、經理人、受僱人、受任人及實質控制者舉辦教育訓練與宣導,使其充分瞭解公司誠信經營之決心、政策、防範要點及違反不誠信行為之後果。
  3. 本公司應將誠信經營政策與員工績效考核及人力資源政策結合,設立明確有效之獎懲制度。
  4. 本公司應隨時注意國內外誠信經營相關規範之發展,並鼓勵董事、監察人、經理人及受僱人提出建議,據以檢討改進公司訂定之誠信經營政策及推動之措施,以提昇公司誠信經營之落實成效。

年度行動及成果

  1. 2024年台新藥無發生醫藥相關訴訟糾紛、貪腐、侵害客戶隱私、利益衝突、或內線交易等情事。並透過每月的例行管理會議宣達相關政策承諾,並檢視相關權利義務是否落實與到位
  2. 本公司內部稽核單位應依不誠信行為風險之評估結果,擬訂相關稽核計畫,內容包括稽核對象、範圍、項目、頻率等,並據以查核防範方案遵循情形,且得委任會計師執行查核,必要時,得委請專業人士協助。
  3. 前項查核結果應通報高階管理階層及誠信經營專責單位,並作成稽核報告。
  4. 本公司為健全誠信經營之管理,將指定專責單位辦理本守則之修訂、執行、解釋、諮詢服務暨通報內容登錄建檔等相關作業及監督執行,主要職掌下列事項:
    • 協助將誠信與道德價值融入公司經營策略,並配合法令制度訂定確保誠信經營之相關防弊措施。
    • 定期分析及評估營業範圍內不誠信行為風險,並據以訂定防範不誠信行為方案,及於各方案內訂定工作業務相關標準作業程序及行為指南。
    • 規劃內部組織、編制與職掌,對營業範圍內較高不誠信行為風險之營業活動,安置相互監督制衡機制。
    • 誠信政策宣導訓練之推動及協調。
    • 規劃檢舉制度,確保執行之有效性。
    • 協助董事會及管理階層查核及評估落實誠信經營所建立之防範措施是否有效運作,並定期就相關業務流程進行評估遵循情形,作成報告。

智慧財產權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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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技產業中智慧財產權之管理屬於重大議題,技術上有重大突破往往代表著新的商機與合作機會。 智慧財產權管理涉及到創新產品、技術或品牌的保護,若未妥善管理,企業可能面臨他人侵權或盜用其創新,從而導致市場競爭力下降及經濟損失。 2.7 智慧財產權管理
對應GRI指標 GRI 201-1 連結之SDGs 9

政策與承諾

  1. 政策:明確規範智慧財產權歸屬:建立清晰的內部協議和合約,明確公司內部員工、合作夥伴及外部供應商的智慧財產權歸屬問題。
  2. 承諾:對於研發成果、創新技術等應該明確確定其所有權並進行登記和保護。

指標及目標

  • 短期目標:訂定智慧財產權獲利相關授權機制。
  • 中期目標:針對智慧財產權之管理訂定標準作業流程。
  • 長期目標:將智慧財產權之管理,列為公司重要考核項目。

追蹤管理機制

本公司目前正在制定智慧財產權管理之架構,預計將於2026年度進行頒布與施行,內容介紹如下:

  1. 監控和防止侵權行為:建立定期檢查和監控機制,防止公司智慧財產權的侵犯。對於市場中可能存在的侵權行為,主動進行市場調查,並在發現侵權情況時及時采取法律手段。
  2. 推動內部智慧財產權審核:在產品設計、開發及市場推廣等過程中,進行內部智慧財產權審查,確保公司所開發的技術、設計及其他創新成果不侵犯他人已有的智慧財產權。

年度行動及成果

本公司與客戶簽訂合約,將本公司之專利技術授權予客戶,因授權係可區分,故依據授權之性質決定授權收入於授權期間認列,或於權利之控制移轉予客戶時點認列。客戶於簽約時即支付一筆不可退還之前期金,並於各里程碑達成時支付里程碑款。當本公司將進行重大影響 專利技術之活動使被授權客戶直接受到影響,而該等活動不會導致移轉商品或務予客戶時該授權之性質為提供取用智慧財產之權利,相關權利金於授權期間以直線基礎認列為收入。若授權不符合前述條件,其性質為提供客戶使用智 慧財產之權利,則於授權移轉之時點認列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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